辟谣!LED灯未安装散射罩几十秒可致失明?
文章来源:恒光电器
发布时间:2014-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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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则《央视曝LED灯未安装扩散罩几十秒可致失明》的新闻引起人们的关注,据悉该新闻取材于CCTV节目《第一时间》播出的《真相报告:LED会伤害眼睛吗?》节目,但有断章取义之嫌。
从该节目中受访专家、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副主任教授级高工俞安琪老师的文章《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检测分析和富蓝化的分析和建议》文章中,我们可以详细了解到:蓝光危害和“富蓝化”的照明影响并不是LED照明产品才有的,LED球泡灯,之前的某些金卤灯和某些荧光灯早就存在。
俞安琪老师《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检测分析和富蓝化的分析和建议》:
一、蓝光危害的检测及分析
根据LED产品可能存在的蓝光危害,了解市场上LED照明产品蓝光危害的情况,上海市质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时代之光照明电器检测有限公司对LED照明产品进行了摸底检测,检测情况及相关分析如下:
1.样品来源及组成
(1)样品来源
受测样品数共为 27个,分别来自于:
-8个样品购于小的非正规商店;
-5个样品购于大型超市;
-14个样品是大中型生产企业的试验留样。
(2)样品组成
27个样品中,绿色照明,8个 LED台灯、7个LED射灯、9个LED筒灯、1个LED灯泡和2个LED平板灯。
2.检测目的和依据
检测和评估LED照明产品的视网膜蓝光危害。
检测和分类依据标准:GB/T 20145-2006 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性
危害判定依据文件:IECEE CTL(国际电工委员会-实验室委员会)决议:DSH 0744
3.蓝光危害等级及相应要求
(1) 蓝光危害等级
依据GB/T 20145-2006蓝光视网膜危害可分类为:
1)无危险(辐亮度≤100 W·m-2·sr-1):无危害类的科学基础是灯对于本标准在极限条件下也不造成任何光生物危害;
2)低危险(1类)(辐亮度≤1×104 W·m-2·sr-1):在曝光正常条件限定下,LED灯管,灯不产生危害;
3)中危险(2类)(辐亮度≤4×106W·m-2·sr-1):灯不产生对强光和温度的不适反映的危害。
4)高危险(3类)(辐亮度>4×106W·m-2·sr-1):灯在更短瞬间造成危害。
(2) 相应判定要求
依据IECEE CTL决议 DSH 0744:
1)亮度小于10000cd/m2,且只发出可见光时,不需要按GB/T 20145-2006进行危害等级分类,可以归类为无危险等级,可以直接使用。如果亮度大于10000cd/m2,应按下述2)或3)的方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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